郗嘉賓喪,婦兄弟欲迎妹還,終不肯歸。曰:“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,死寧不同穴!”
王、劉每不重蔡公。二人嘗詣蔡,語良久,乃問蔡曰:“公自言何如夷甫?”答曰:“身不如夷甫。”王、劉相目而笑曰:“公何處不如?”答曰:“夷甫無君輩客!”
子言之:“君子之所谓仁者其难乎!《诗》云:‘凯弟君子,民之父母。’凯以强教之;弟以说安之。乐而毋荒,有礼而亲,威庄而安,孝慈而敬。使民有父之尊,有母之亲。如此而后可以为民父母矣,非至德其孰能如此乎?今父之亲子也,亲贤而下无能;母之亲子也,贤则亲之,无能则怜之。母,亲而不尊;父,尊而不亲。水之于民也,亲而不尊;火,尊而不亲。土之于民也,亲而不尊;天,尊而不亲。命之于民也,亲而不尊;鬼,尊而不亲。”子曰:“夏道尊命,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,先禄而后威,先赏而后罚,亲而不尊;其民之敝:蠢而愚,乔而野,朴而不文。殷人尊神,率民以事神,先鬼而后礼,先罚而后赏,尊而不亲;其民之敝:荡而不静,胜而无耻。周人尊礼尚施,事鬼敬神而远之,近人而忠焉,其赏罚用爵列,亲而不尊;其民之敝:利而巧,文而不惭,贼而蔽。”子曰:“夏道未渎辞,不求备,不大望于民,民未厌其亲;殷人未渎礼,而求备于民;周人强民,未渎神,而赏爵刑罚穷矣。”子曰:“虞夏之道,寡怨于民;殷周之道,不胜其敝。”子曰:“虞夏之质,殷周之文,至矣。虞夏之文不胜其质;殷周之质不胜其文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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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伶病酒,渴甚,從婦求酒。婦捐酒毀器,涕泣諫曰:“君飲太過,非攝生之道,必宜斷之!”伶曰:“甚善。我不能自禁,唯當祝鬼神,自誓斷之耳!便可具酒肉。”婦曰:“敬聞命。”供酒肉於神前,請伶祝誓。伶跪而祝曰:“天生劉伶,以酒為名,壹飲壹斛,五鬥解酲。婦人之言,慎不可聽。”便引酒進肉,隗然已醉矣。
桓玄西下,入石頭。外白:“司馬梁王奔叛。”玄時事形已濟,在平乘上笳鼓並作,直高詠雲:“簫管有遺音,梁王安在哉?”
主人亲速宾及介,而众宾自从之。至于门外,主人拜宾及介,而众宾自入;贵贱之义别矣。三揖至于阶,三让以宾升,拜至、献、酬、辞让之节繁。及介省矣。至于众宾升受,坐祭,立饮。不酢而降;隆杀之义别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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