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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陈王朝二三事

大陈王朝二三事

作者:介映蓝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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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1-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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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支公好鶴,住剡東(山印)山。有人遺其雙鶴,少時翅長欲飛。支意惜之,乃鎩其翮。鶴軒翥不復能飛,乃反顧翅,垂頭視之,如有懊喪意。林曰:“既有淩霄之姿,何肯為人作耳目近玩?”養令翮成置,使飛去。

  何次道嘗送東人,瞻望見賈寧在後輪中,曰:“此人不死,終為諸侯上客。”

  杖者何也?爵也。三日授子杖,五日授大夫杖,七日授士杖。或曰担主;或曰辅病,妇人、童子不杖,不能病也。百官备,百物具,不言而事行者,扶而起;言而后事行者,杖而起;身自执事而后行者,面垢而已。秃者不髽,伛者不袒,跛者不踊。老病不止酒肉。凡此八者,以权制者也。



简介:

  违大夫之诸侯,不反服。丧冠条属,以别吉凶。三年之练冠,亦条属,右缝。小功以下左。缌冠缲缨。大功以上散带。朝服十五升,去其半而缌;加灰,锡也。

  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
  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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