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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第 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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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3日,晴,宜复工。

地处华北平原的滕安市,刚刚进入六月,下午两点就已经热得要命。城市的柏油路,在阳光的炙烤下,不堪重负地发出叹息声,甚至微微地有了融化的迹象。

林丛在医院做完最后一次检查,出门便被盛大的阳光晃了眼,不由得眯起了眼。

阳光正盛,心如乱麻。

迟疑两秒,久违地决定开车回局里。

但,一路上,即使已经把车里冷气开到最大、也无法使他忐忑的心冷静下来。

算起来,这是他离开局里的第七十一天。

红灯亮起,林丛正心不在焉——好悬的急刹车。

他猜后面车主骂得很脏,因为汽笛声穿过玻璃,刺得他耳膜生疼。

他叹了口气,跟自己作对似的,狠狠将头靠在靠背上,凝视面前的红色倒计时。

“叮——”

突然,来电铃声催命似的在导航的尖利电子声中响起来。

扫一眼手机,明晃晃的“陈局”二字,扎得他心烦。

倒计时告急,索性关掉声音,不接。

一脚油门。

直奔,滕安市刑侦大队。

*

“——哎!谁啊这是,走路不知道看路的吗!”

结果是,上楼就撞了人。

林丛一个没抓住,手机摔出来,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在空中飞过,钢化膜迸裂,碎得像在放烟花。

刚从疗养中建立起的平和心态跟着也变成烟花,“轰”地一声,炸得遍地都是。

他不可置信地瞪大眼,抬头瞪住对方一双无辜的眼。

正是烦闷无处排解的时间,而且纯属意外,他还没急,居然是对方先骂人?!

——简直是刑侦大队二支队长职业生涯的奇耻大辱!

对面的小伙子像是刚毕业,人高马大、血气方刚,粗眉毛,单眼皮,本是朴实相貌,偏生得高鼻梁、薄嘴唇,又配一副肌肉紧实的高大身子,裹在贴身衬衣里,活像会直立行走的——

警犬。

总之没见过,统一按一队新人处理:

他认定,一队的都是对头,新人都欠收拾。

替一队队长教育新人——总不算违纪吧?

他抬手就要挽袖子。

“林丛——!”

正预备张嘴开骂,忽然被喊住。

循声望去,熟悉的一张中年人面容出现在走廊尽头办公室门口,慈父一样冲他笑。

林丛马上收敛声势,露出个颇安分守己的微笑,一面高声应了句“陈局”,一面快步冲过去,擦过那“警犬”,还不忘狠狠揍上一拳。

“哎,手机!”

年轻人完全没有被教训了的自觉性,没撒完的气一半因此撒在自己身上,他冷着脸去接,做好要被人反击一拳的准备,却落了空:那人只是毫不设防地递给他。

然后在他走出去没两步时,用整条走廊都听得清的声音,问同事说:“他谁啊?”

……傻狗。

同事连忙将他拽过来,小声道:“糊涂了吧你元呈,林丛,林大队长你都不知道?”

元呈真觉得糊涂,挠挠后脑勺翘起来的发尾,又看看不远处裹在薄风衣里的身影,坦诚说:“啊?光荣榜上没这号人啊?”

——真的像警犬。

朋友翻了个白眼。

“算了,这林大队长花里胡哨的绯闻啊,我从头讲给你听。”

“——回来了?”

陈局已年逾五十,见到林丛,笑得慈祥,道:“恢复得怎么样?好点了吗?”

——太亲近,被外头那帮人看见,全要扯出各种带蕾丝花边的闲言碎语。

复杂的眼神,复杂的想法,见不得人的东西。全世界的嘴加在一起,说得那么栩栩如生、添油加醋,又那么猎奇、那么精彩,连他自己,听得都要信了。

不过也难怪,林丛想,他在12·7现场被人发现的时候,衣衫褴褛,浑身都是淤青与鞭痕,却没什么重伤——当然是和现场的其他尸体比起来——颈上还有铁链之类的东西留下的可怖伤痕。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又不是圣人,谁看了不会往那方面想呢?

他倒是想给自己正名,可失忆与舆论不允许。

经历了什么,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。

不知道是谁将这本应保密的形象传播出去,一时间,众说纷纭。

林丛偶尔也想,他要是生得丑些,倒也不至于成为人人皆知、任谁都能抹上一句脏水的热点话题——可偏偏就算不上丑。

不是自恋,可最普通的长相,偏偏要配一双生得极标准的桃花眼,从审美角度上怎么看都平平无奇的一张脸,偏因那双眼睛,生出些桃花浮浅池的意境来,蓄须、留发都洗不净,连眼袋,都像在徒增风情。

——可从小到大,他宁愿没有这点所谓风情。

普通人是不配拥有美貌的。倘若有,只会是无穷无尽灾难的来源。

偏偏那无数次逃出天罗地网的嫌疑人陆追,比他更称得上风度翩翩、玉树临风,五官端正、气质优雅,是十足十的成功青年模样,还坐拥金钱地位,正是无良媒体、猎趣民众最爱看、最爱胡乱揣测的模样。

一个清秀的小警察,一个俊美的商业奇才,人们爱扯出一堆毫无依据的故事,只管让自己过够了居高临下、肆意作恶的恶欲——

谁管他林丛死活?!

日日夜夜,舆论压力铺天盖地,压得他喘不过气。

心理问题属于厚积薄发。两个月能做的,充其量不过压制,而非痊愈。

但,他不想再躲下去了。

“回来了,躲得够久的了。”

陈局手中鼠标移动,认真问他:“七十一天,算很久吗?”

“——哇,七十一天,那么快就好了啊!”

元呈眼睛亮起来,晃得周边七嘴八舌给他描述八卦新闻的同事们一时无言以对。

拜托,根本就不是重点好不好!

他们之间交换几个眼神,对花边新闻那恶俗的好奇和兴奋几乎涌出来。

元呈不管,他只听明白了,从3.11案结束起,林丛就没再靠近过滕安市公安局一步——怪不得他没见过,他来实习还没几天呢——他在市立医院接受着最仔细的心理治疗,并试图完全恢复12.7案后产生的严重记忆缺失——当然失败了。医生的结论是:“不建议继续从事刑警职业。”

——不建议,那意思就是,不是完全不能咯?

哇,大案子受创之后还能马上调整好状态回来干活,超人啊!

元呈想,他从警,不就是想成为这样的超人吗?

于是不怎么慎重思考后,眼睛亮晶晶地得出个人生结论:

“我要调二队!”

“挺久的了——这么长时间,咱这儿又是个赶时间的地方,陈局啊,我已经和队上的活儿脱节了吧?”

办公室里,林丛一边说,一边从挎包里摸出一份打印文件,又冲对面陈局讨好地笑笑,露出尖锐虎牙,装乖装得很坦诚。

陈局,老狐狸了,自然明白那是什么。

三十多岁的人了,事业迷茫期难免。心理医生的话,听多了自然就有些动摇。虽然嘴上说的是不知道自己除了办案还会干什么,又装出一副真诚忠实的模样,手下动作倒是挺诚实,辞呈都提前拟好了。

——他倒想得美,惹了一身大麻烦,竟然想跑?

林丛本想寒暄两句就提出辞职,谁料陈局的脸上闪过丝狡黠的笑意,不等他有将文件展开的机会,先把电脑显示屏向他这边一转:

“怎么会呢?林丛啊,你可是我们的一员虎将啊!回来了就看看吧,来活儿了。”

林丛刚要开口,眼睛已经本能地被屏幕上一行黑体加粗的字所吸引——

“近日,我市四名少年接连失踪,究竟是一时念起离家出走,还是不幸遇害?”

新闻标题起得扎眼又严肃,极具压迫感的文字,逼得观者心头涌起一股窒息感。林丛不由自主地喉结一动,辞呈马上抛到脑后,只不太自然地紧绷着嗓子,说:“是真的吗?”

“当然是真的——这种事还会有假?”

刑警对大案的兴趣如同野兽对鲜血的冲动,称得上本能。他本能地想抢鼠标看个仔细,手出去悬在半空,先被陈局攥住,不等反应,先被叫住,说:

“欢迎你,加入6.2专案组。”

哎?

林丛左手不敢动,右手却把手里的辞呈攥得又潮又皱。

交,还是不交?

犹豫是背叛的前奏。

在来到市局看到新案情之前,林丛笃定,自己会就此结束自己短暂的刑警生涯,将那些想不起来的、不该被想起来的往事,通通丢出去,从此藏身市井,做个快活的闲人。

——像他的医生所希望的那样。

但现在,他有点动摇了。

理智告诉他不要接。

可是本能却叫他,接吧,接吧,就接这最后一次——

等林丛再反应过来自己正在做什么时,他已经被陈局连哄带夸地送进专案组里去了。

得,这回不用犹豫了。

认命地将陈局送出门,回来开会。

方才不曾留意,眼下才发现,会议室内,放眼望去,几乎整个二队,只要是这七十一天之中没申请转队的,都在这里了。一张张熟面孔,一声声“林队”,热热乎乎,叫得他心里发软、眼眶发热。

“林队,身体怎么样了?”

“林队,好不容易回来了,晚上要不要一起团建一下啊?”

“林队,这两个月跟着他们一队捡剩饭,可把我们憋坏了!”

“林队……”

“林队!”

最后这一声格外响亮,偏偏还来自身后、会议室外,一声惊雷似的,惊得他险些跳起来。

林丛猛地回头,撞进眼帘的却是个最料不到会出现的人。

“你……?”

元呈咧嘴,露出个标准微笑,身子站得笔直:“报告林队,我叫元呈!”

声音太响亮,朝气太充足,能量太丰富,震得林丛头痛。

——以及,莫名其妙的、复杂的情绪翻涌。

一些本已深深沉睡的记忆,忽然没头没尾涌上心头:

印象里的人,也是这样的笑,也是这么有活力,也是朝气蓬勃、野草般生命张扬……

——不,他怎么能、他凭什么可以像记忆里那个他!

念及此,林丛猛地呼吸加速、心率加快。

和这人有什么关系,他一个苟活之人,又凭什么、透过他,假惺惺地缅怀那个人?!

他没这个资格,没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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